取保候审开庭前收监还能取保吗

1.取保候审开庭前被收监仍有再次取保可能,但实践中难度较大。被收监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可申请,像可能判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;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取保无社会危险性;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;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。然而开庭前收监往往是法院觉得可能判实刑,所以再次取保不易。
2.若要申请再次取保候审,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,同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事实与理由,以提高申请获批的概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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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取保候审开庭前被收监,理论上存在再次取保的机会。只要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,就能够再次提出申请。
(2)法定条件涵盖多种情形,如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;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;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无法自理,或者是怀孕、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;以及羁押期限已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。
(3)然而在实践中,开庭前被收监往往意味着法院认为可能会判处实刑,所以再次取保的难度相对较大。申请时必须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,同时要阐述清楚符合取保条件的事实和理由。

提醒:
再次申请取保候审难度较大,需准备充分的材料与合理理由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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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取保候审开庭前被收监,理论上有再次取保机会。被收监后,若符合法定条件,能再次申请。
2.法定条件有:可能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用附加刑;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无社会危险;患重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哺乳的妇女,取保无社会危险;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。
3.实践中,开庭前收监多因法院认为可能判实刑,再次取保较难。申请时要向办案机关交书面申请,说明符合条件的事实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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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取保候审开庭前被收监理论上有再次取保可能,但实践中难度较大,申请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被收监后若符合法定条件,如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,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,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、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,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况,是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的。然而在实践里,开庭前收监往往意味着法院认为可能会判处实刑,所以再次取保存在较大难度。若要申请,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,并详细说明符合取保条件的事实与理由。如果遇到这方面的法律难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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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法定条件,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法定情形,可考虑申请。
(二)准备书面申请材料,在申请中详细说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事实与理由。
(三)将书面申请提交给办案机关,等待其审核决定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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